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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会员单位:
为贯彻国家大数据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落实《山东省“十四五”数字强省建设规划》《山东省“十四五”大数据产业发展规划》等文件精神,按照《山东省大数据产业发展2023年工作要点》(鲁工信数据〔2023〕94号)相关部署,深入开展数字“焕新”工程,加强数据和信创应用推广,面向重点行业领域,通过改造、置换、更新、替代等方式扩大大数据应用范围,提升全社会数字化自主可控与安全可靠能力,省数据和信息技术应用创新协会拟牵头建立全省数据和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供应商库,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入库范围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登记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类主体、机构等单位均可自主、自愿申报入库,申报单位应在安全、信誉和社会责任方面无不良记录。
二、入库方向
本次数据和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供应商库分为两个申报方向:
——数据方向:主要面向从事数据采集、数据传输、数据存储、数据应用、数据管理、数据安全以及数据流通、数据增值、数据评估、数据合规等业务的供应商,可提供相关成熟产品、方案或服务。
——信创方向:主要面向从事全国产化的自主可控、安全可靠的计算机及相关软硬件研发、生产、集成、咨询、设计、销售、培训、运维等业务的供应商,可提供相关成熟产品、方案或服务。
三、入库方式
入库采用线上填报方式,扫描以下二维码或通过以下网址按照提示信息填报。
在线填报二维码 |
在线填报网址 |
http://ruku.sdditai.org.cn/vm/whxjPAl.aspx# |
四、填报要求
1.入库申报单位在线填报时,需就自身诚信情况和材料真实性做出承诺,加盖公章后扫描上传,承诺书格式参见附件;
2.填报内容应齐全完整、描述精练、重点突出、表述准确,上传图片应清晰完整,原始证书证件应为彩色扫描件,缺少承诺书等关键材料或者未按要求加盖单位公章的,视为不合格填报;
3.填报信息应为可公开内容,并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于存在知识产权纠纷,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及个人信息等违法违规填报的情况,由申报单位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并取消入库资格。
五、其他事项
1.首批入库截止日期为2023年11月15日;
2.本次申报不收取、不支付任何费用,协会将视入库情况选编行业集册开展宣传推广;
3.欢迎广大会员厂商积极踊跃支持本次入库工作!
联系人:贾彤彤,16652007242
杨俊华,16652007421
附件:承诺书(格式)
山东省数据和信息技术应用创新协会
2023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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